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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文字游戏”:消费者的权益困境与破局之道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7/11 12:01:13 关注:67 评论: 我要投稿

  商标 “陷阱” 频发,消费者权益屡受侵害
  在日常消费活动中,消费者时常遭遇因商标问题导致的消费误导情况。例如,满心期待购买到心仪商品,实际到手却与预期相差甚远,这背后很可能隐藏着商标 “文字游戏” 的潜在风险。
  湖北武汉市的赵女士在某商店购入 “一品牛肉干”,起初以为是牛肉制成,回家后经仔细查看,发现该肉干实为猪肉制品,“一品牛” 仅是商标。这一情况致使赵女士产生被误导消费的感受,引发其不满情绪。
  无独有偶,浙江杭州市的乔先生在公司楼下超市购买椰子水,本欲选购 “if” 品牌,最终却购得 “tf” 品牌产品。且该款看似 “if” 的椰子水并非纯椰子水,配料表显示添加了多种添加剂。乔先生对此表示愤慨,认为此类仿冒包装极具迷惑性,应当予以抵制。乔先生在社交媒体分享此次经历后,众多消费者纷纷表示有过类似遭遇,吐槽网上购物时稍不留意就会买到假冒伪劣商品。
  在某网络视频平台,一位视频博主分享了自己购买 “黑猪肝” 的经历。博主看到一家网店售卖价格为 7.9 元一盒的 “小尾花黑猪肝”,准备下单时,注意到该店品牌为 “小尾花黑”,这才意识到此商品并非黑猪猪肝,而是普通猪肝。博主对此表示失望,认为商家是在利用 “文字游戏” 误导消费者。
  此类案例并非个别现象,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从这些消费者的经历可以看出,商标 “文字游戏” 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对市场正常秩序造成干扰。
  五花八门的商标 “文字游戏”
  商标 “文字游戏” 的表现形式丰富多样,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让人难以防范。以下详细剖析其常见的表现形式:
  (一)仿冒品牌与包装迷惑
  当前市场中,仿冒品牌现象较为普遍。以浙江杭州市乔先生的经历为例,他本欲购买 “if” 品牌的椰子水,最终却买到 “tf” 品牌的产品。这两款椰子水包装极为相似,若不仔细辨认,很难察觉其中差异。而 “tf” 椰子水并非纯椰子水,配料表显示添加了多种添加剂。此类仿冒包装行为,利用消费者对知名品牌的信任,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截取描述词误导
  截取描述性词语作为商标,误导消费者对商品品质的认知,是常见的商标 “文字游戏” 手段之一。例如 “小尾花黑” 猪肝,消费者初次看到时,容易误解为黑猪猪肝,但实际上 “小尾花黑” 只是商标,商品可能仅是普通猪肝。又如消费者熟知的 “六个核桃” 饮料,“六个核桃” 是商标,然而一罐饮料的营养价值并不等同于六个核桃,这容易使消费者在购买时产生误解,以为真的含有六个核桃的营养成分。
  (三)营造效果氛围误导
  部分商家会使用营造效果氛围的商标,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认知。以 “潘婷 3 分钟奇迹” 精华露为例,消费者看到 “3 分钟奇迹” 这样的表述,往往会期待使用后能在短时间内看到显著效果。但实际使用后发现与普通精华露差别不大,直至仔细查看产品背面的小字,才发现标注着 “潘婷 3 分钟奇迹是注册商标,非功效宣称”,这明显是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预期。
  (四)伪装成分描述误导
  将商品标识伪装为成分描述,误导消费者对产品成分的判断,这种商标 “文字游戏” 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例如 “冰肤之萃” 补水芦荟胶,商品外包装上印有大大的 “99” 字样,容易让人联想到是 99% 含量的芦荟胶,但下面却有一行小字标注:“99 是指久久坚持补水”。还有海天蚝油产品,瓶身标签上写着 “零添加耗油” 大字,而侧面却用一行小字解释 “防腐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含量未检出”,消费者看到 “零添加” 字样,容易误以为没有任何添加剂成分,从而被误导。
  (五)语境联结误导
  有些商标单独看并无问题,但与食品品类联结后,会形成误导性语境。例如 “树上摘的” 椰子水、“山里采的” 葡萄汁、“森林里的” 白桦树汁等,这些饮料包装上突出 “树上摘的”“山里采的”“森林里的” 等形容词,搭配商品名称,易使消费者联想到这些饮料的原料是新鲜采摘的,品质天然纯正。然而,仔细观察其包装会发现,文字右上角写着小小的 “TM” 字样,表明这只是使用商标,其椰子汁与椰子的采摘并无直接关联,纯粹是利用消费者的联想误导消费者。
  商标 “文字游戏” 的背后动机与危害
  商家热衷于在商标上玩 “文字游戏”,背后存在多种动机,同时也带来一系列严重危害:
  (一)获利与溢价
  在利益驱动下,部分商家利用商标 “文字游戏” 蹭优质产品热度,获取不当利益。以五常大米为例,人民网 “人民投诉” 接到网友投诉,该网友通过拼多多平台在 “五常市海浪粮油店” 购买五常大米,收货后发现商家所售大米包装上写着 “五常长粒香”,但其执行标准为 GB/T1354,是普通大米的国家标准。经向五常市大米协会咨询得知,正品五常大米执行标准为 GB/T19266,对品种、产地、工艺等设定了强制门槛。商家在平台商品宣传页面和商品外包装上都明显标注 “五常大米”,误导消费者,使其花高价购买了普通大米。
  又如 “壹号土” 商标的黑猪排骨,同样是 1 千克猪肋排,其他品牌黑猪排骨价格约为 60 多元,而 “壹号土” 商标的黑猪排骨却高达 170 多元。商家利用商标 “文字游戏”,使消费者误以为其产品品质更高,从而卖出高价,获取更多利润,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二)食品安全风险
  商标误导不仅会导致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例如,标注 “0 蔗糖”“无蔗糖” 的产品实际可能含有葡萄糖,这对糖尿病患者来说是巨大隐患。社交媒体上有网友发布自己购买的两款外观相似的酸奶,都标着大大的 “0”,网友以为都是不含糖的意思,结果买回来发现一款是 “0” 蔗糖,另一款是 “0” 添加,却含有蔗糖。糖尿病患者若食用这类实际含糖却标注 “0 蔗糖”“无蔗糖” 的产品,可能导致血糖升高,危害身体健康。
  (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商标 “文字游戏” 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破坏不容忽视。河北威县读者吴睿鸫来信指出:“那些通过商标打擦边球的企业,利用消费者的认知偏差获取不当利益,诚信经营的企业会被挤占市场,可能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当不良企业通过商标 “文字游戏” 吸引消费者,获取更多市场份额时,诚信经营、注重产品品质的企业可能因竞争不过而失去市场,这对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消费者维权困境
  当消费者因商标误导权益受损时,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按照程序,消费者需举证购买时决策受其误导,自行鉴定商品并追溯货源,取证成本往往远超商品价值。同时,消费者若想申请宣告问题商标无效,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支付费用,商标公示期提出异议也要付费。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导致很多消费者即便明知受到欺诈,也只能无奈放弃维权,这进一步助长了不良商家的嚣张气焰。
  商标审查与监管的漏洞剖析
  商标 “文字游戏” 屡禁不止,与商标审查和监管环节存在的漏洞密切相关,这些漏洞为误导性商标提供了生存空间:
  (一)使用商标监管难
  在商标体系中,“TM” 为使用商标,主要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用以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与注册商标不同,使用商标无需商标主管部门核准注册即可使用。这一便利性虽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灵活性,但也带来诸多问题。部分生产企业利用使用商标不需核准的便利,肆意用 “文字游戏” 误导消费者。由于使用商标只要使用即可存在,即便存在误导性、欺骗性,也很难在使用前被发现。在其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无法及时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使得这些误导性的使用商标能够在市场上畅通无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二)注册商标审查差异
  对于注册商标,虽有严格审查流程,但实际操作中,不同商标审查员在判断商标是否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时,可能存在认定差异。这种差异可能导致一些具有潜在误导性的商标通过注册审核。例如,“壹号土” 商标,表面看似无问题,但与猪肉搭配时,易被消费者当作壹号 “土猪肉”,而非 “壹号土” 猪肉。不同审查员对此类商标是否具有误导性的判断可能不同,使得一些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商标有机会通过审核。
  部分申请人还会通过拆分商标等方式规避审查。他们将原本具有误导性的商标拆分为多个部分,在多个指定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例如,将 “壹号土猪” 拆分为 “壹号土” 和 “猪”,在 “肉、香肠、火腿、鸡肉、肉罐头” 等多个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 “壹号土” 商标。审查过程中,拆分后的商标与各指定商品的特点关联减弱,审查人员较难识别其潜在误导性,从而可能批准其注册,给市场秩序埋下隐患。
  多管齐下,共筑商标监管防线
  面对商标 “文字游戏” 带来的诸多问题,需多方协同合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从消费者维权、监管部门职责履行到行业协会与社会共治等多个层面,构建严密的商标监管体系,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一)消费者维权途径
  当消费者遭遇商标 “文字游戏” 误导,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消费者可向商家主张赔偿损失,并追加价款的 3 倍赔偿,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500 元的,按 500 元计算。例如,赵女士购买被商标误导的 “一品牛肉干”,发现是猪肉制品后,有权向商家要求赔偿。实际操作中,赵女士需收集购买凭证、商品实物等相关证据,与商家沟通协商,要求商家依法赔偿。
  除向商家主张赔偿外,消费者还可向消费者协会、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协助。消费者协会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在处理消费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协助消费者与商家协商调解。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拥有执法权,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会及时展开调查,若查证商家存在商标误导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例如,乔先生购买到仿冒品牌的椰子水后,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维护乔先生的合法权益。
  必要时,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若消费者与商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是最后的维权途径。虽然起诉可能耗费时间和精力,但通过法律途径能获得更公正的裁决,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起诉过程中,消费者需准备充分证据,如购买凭证、商品照片、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二)监管部门职责
  监管部门在遏制不良商标方面承担关键责任,需从多方面入手,完善审查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商标注册环节,相关主管部门应持续优化审查标准,加大对潜在误导性和歧义性商标的审查力度。可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商标名称进行语义分析,筛查可能存在误导性的词汇,从源头上遏制不良商标注册。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全面语义解读,判断其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潜在风险。若发现某个商标名称易使消费者对商品品质、产地等产生误解,应及时驳回,防止不良商标进入市场。
  商标使用阶段,监管部门应结合企业和消费者的举报线索,强化监控,及时调查和处理存在歧义或争议的商标。接到举报后,监管部门应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商标是否存在误导性使用情况。若经调查确认商标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应依法责令商家停止使用该商标,并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罚,有效遏制误导性商标的扩散,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例如,对于 “小尾花黑” 猪肝这类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商标,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应及时调查,若情况属实,应要求商家整改,避免更多消费者受到误导。
  (三)行业协会与社会共治
  行业协会在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行业协会应推动建立商业伦理公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商业道德,规范自身行为。通过制定商业伦理公约,明确企业在商标使用等方面的行为准则,使企业清楚知晓哪些行为被允许,哪些行为违规,促使企业自觉约束自身行为,避免使用误导性商标。例如,食品行业协会可制定相关公约,要求会员企业在商标使用上不得误导消费者,确保食品标识真实、准确,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建立商标注册信用承诺制度是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主体,依法宣告商标无效并列为失信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时,要求其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所申请商标不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企业违反承诺,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相关部门应依法宣告该商标无效,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在多个部门间实现联合惩戒。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限制其相关经营活动;金融机构可对失信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甚至拒绝贷款,让失信企业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此外,有关部门可对商标违法信息进行共享或公示,促使企业遵守市场法规和商业伦理。通过建立商标违法信息共享平台,将商标违法企业信息在各部门间共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将商标违法信息向社会公示,使消费者和其他企业了解违法企业情况,让违法企业在市场中失去信誉,难以立足。如此一来,企业为自身利益和声誉,会更加自觉遵守市场法规和商业伦理,避免使用误导性商标。
  结语:守护商标诚信,保障消费权益
  商标 “文字游戏” 问题已给消费者和市场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其严重性和紧迫性不容忽视。从消费者频繁遭受误导,到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被破坏,再到商标审查与监管存在漏洞,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为守护商标诚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需各方共同努力。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商标 “文字游戏” 的辨别能力,权益受损时勇敢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审查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加大对不良商标的打击力度;行业协会应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建立商业伦理公约,规范企业行为;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形成共治良好氛围。
  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使商标回归本质,成为企业诚信经营的标志,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期待未来商标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市场在公平竞争环境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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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肉类食品网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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