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兽药兽药资讯 → 文章内容

兽药滥用严重 GSP认证广东通过率仅1.3%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4/28 14:52:43 关注:456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近日,记者从一次论坛上获悉,广东全省7696家兽药经营企业要在2012年3月1日前完成《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评审和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工作,但目前全省通过G SP认证的仅有100多家,即1.3%。G SP建设工作形势不容乐观。

  此前,沈阳市公安局端掉的黄豆芽黑加工点,就添加了致癌的亚硝酸钠和动物专用药恩诺沙星等“毒品”,恩诺沙星是动物专用药,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这一事件,再次印证了兽药销售市场的混乱和危险。兽药市场已经严重危及到人类食物链的安全。

  兽药G SP认证仅百余家通过

  广东省兽药G SP评审和管理专家罗建民说,兽药经营的G SP最核心的目的就是要做到“一切经营行为有规范,一切经营行为有记录,一切经营行为可追溯”,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业内认为,兽药正确使用或滥用,在食品产业链安全中起到巨大的作用。此前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农产品领域的抗生素过度使用事件,已给食品安全造成了巨大伤害。我国2005版《兽药典》共收载兽药品种1500多个,而市场上实际销售的品种却有十几万个。

  农业部数据分析,2010年我国兽药市场份额约为420亿元,其中禽药粉剂150亿元,水针、粉针150亿元,生物制品50亿元,中药、添加剂50亿元,水产品用药20亿元。截止到2010年8月全国通过兽药G M P认证的企业为1650家,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35家,5000万元以上的有80余家,1000万元以上的有350余家。

  据了解,一些兽药制造商,却贪图巨大的商业利益而隐瞒政府和消费者,通过兽药经营者大量售卖需要严格控制用量的兽药,养殖户为了提高“禽兽的品质”而肆意添加或使用。

  专家在南方农村报举办的该论坛上告诉南都记者,兽药滥用在肉牛、奶牛、鸡、鸭、水产品等中都有发生。一些养殖户为加速动物的生长,甚至给它们喂食人用避孕药、抗生素等。

  今年因药物和添加物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上海、广州又先后爆出“染色馒头”和“甜心客”到期面包回炉再造事件,紧接再有“牛肉膏”、“毒生姜”等食品问题被查出。

  据统计,目前全国兽药经营企业有72000多家。另外还有无店面、无证经营的加在一起共计20万家。随着国家对产业链各环节监管的一步步从紧,专家认为,倘若在一年的时间内企业不规范G SP,一半以上兽药经销商将遭淘汰出局。

  GSP认证后半数经销商将退出市场

  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经营主体是企业,个体兽药经营店将无法通过GSP认证,必须升级为企业。不过散落在广大乡镇的个体兽药店多半是资金薄弱,靠低成本经营生存。一旦升级为企业,在税收、硬件、软件等方面的投入将大大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

  G SP对于行业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不难预见的是,国家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会只有简单的认证,为配合GSP有效实施还会出台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可以说,最先通过的兽药G SP试点将成为本区域内绝对的优势企业,并且会在随后抢占一系列政策先机。

  经过G SP认证后,50%的经销商将被迫退出兽药市场。GSP的全面实施将给我国兽药市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2011年我国将全面推行执业兽医制,规模养殖企业和一些诊疗机构可能会因为人才储备不足退出行业。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北海市召开2024年第一次食品安全专题会议2024/5/11 12:25:10
咸宁通山:开展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4/5/11 12:20:31
关于开展山东省第10届全民营养周暨 “5·20”中国学生营养日活动的通知2024/5/11 12:16:18
生猪行情持续徘徊在盈亏均衡线附近2024/5/11 12:04:45
生猪供应链平台启动仪式在东湖高新区举行2024/5/11 12:04:13
生猪价格走势预测:供应压力下降,远期价格预期乐观2024/5/11 12:03:42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