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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5/7 8:24:21 关注:66 评论: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深入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
  1.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制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2.使用未按规定查验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原料肉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以及注水肉、含有瘦肉精、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肉制品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肉及其制品的行为。
  3.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环境、工艺布局和过程管控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4.进口或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假冒侵权、非法销售等违法犯罪线索。
  5.火锅店、烧烤店、驴肉馆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劣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法违规行为;非法使用亚硝酸盐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线索。
  6.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方面
  7.无证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问题线索。
  8.制售假冒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的问题线索。
  9.使用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问题线索。
  10.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问题线索。
  11.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问题线索。
  12.其他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问题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三、举报方式
  1.制售假劣肉制品举报电话:12315;(0931) 81738912.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举报电话:12315;(0931)8447903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提倡实名举报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查清违法事实。
  (二)如实反映情况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置
  对征集到的线索,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通告。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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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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