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拟对《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皖卫食品发〔2020〕10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15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药政食品处(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邮政编码2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yzc0551@163.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0551-62998558。
三、咨询方式
咨询处室:药政食品处;联系电话:0551-62998558。
附件:1. 《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 《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doc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