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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食品生产企业过程记录如何写?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6/20 19:02:48 关注:292 评论: 我要投稿

  留言内容: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食品生产过程记录内容,是用手写呢还是用电脑打印(非记录系统),那种方式更规范?另外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生产记录该如何做更规范? 谢谢!
  回复信息:
  您好!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一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第14条记录和文件管理中详细规定了记录内容及管理要求,其中14.3规定: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和文件管理。
  综上,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记录和文件管理制度。
  回复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回复时间:2025-05-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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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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