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答复邹宁代表“关于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传播使用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6/24 18:50:09 关注:7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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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057号建议的答复
邹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传播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公开、宣传和传播的相关工作举措,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我们将持续推进国家标准公开和标准版权保护工作,推动国家标准有效实施,更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标准公开是标准实施的重要环节,是社会获取标准的重要途径,标准公开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标准化法》第十七条规定:“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国家标准公开工作。2017年3月,“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国家标准文本(含标准修改单)、标准题录信息、标准制修订有关信息,截至目前,“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国家标准浏览总量达4亿次。
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开通了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免费下载服务,“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向社会提供3万余项国家标准的在线阅读和免费下载服务,其中包括2.8万余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自2月以来,国家标准在线浏览量已新增近1133万次、阅读量新增近389万次、下载量新增近355万次。
同时,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创造性智力成果属性。标准具有版权,标准的批准发布主体依法享有标准版权。国家标准免费公开和推广都要依照国家法律和国际惯例,以保护和尊重版权为原则,注重维护标准版权所有者合法权益。《标准出版管理办法》《标准网络出版发行管理规定(试行)》作为标准版权政策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标准出版传播秩序、保障标准文本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标准公开和推广形势的变化,《标准出版管理办法》《标准网络出版发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适用性需要进行充分评估。2025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已经组织标准化、法学等领域相关专家对《标准出版管理办法》《标准网络出版发行管理规定(试行)》等标准版权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开展了评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标准文本公开工作。在统一公开方面,积极以国家标准公开带动行业标准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公开。在及时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新制定国家标准发布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方便人民群众及时阅读和下载国家标准。在便利查询方面,持续完善“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是完善国家标准版权政策。持续开展《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标准出版管理办法》《标准网络出版发行管理规定(试行)》等标准版权政策文件的修订评估工作,适时推动国家标准版权政策文件的修订,进一步规范标准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行使,更好促进国家标准的公开和推广。
三是打击标准版权侵权行为。国家标准凝聚了众多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及专业机构的智慧与努力,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保护标准版权不仅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国家标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保障其实施效力至关重要,我们鼓励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国家标准文本。同时,我们将依法打击侵犯国家标准版权的违法行为,保障标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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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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