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畜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殖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中央、省、市、区级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开展召陵区养殖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行动。
自排查整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人员40余人次,车辆10余台次,累计排查交办案件场11家,排查养殖场户571家,共排查出8家小散养殖户粪污不安规定存放,已责令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历次交办案件和举报案件一一走访排查,所有案件涉及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区畜牧局将加强散小养殖场户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强化政策宣传与引导,加大监督与管理,努力减少养殖污染发生,提升畜禽养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