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6/8 20:17:01 关注:449 评论: 我要投稿
|
|
6月2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组织赴宁乡市开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立法调研。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调研处、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和长沙市、宁乡市农业农村局、省肉类协会、部分畜禽屠宰企业负责同志和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立法专家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条例》适用范围、小型生猪屠宰点设立条件、指定区域经营、证牌管理、委托屠宰、无害化处理、跨区销售、监督检查等条款内容,规范家禽、牛、羊屠宰管理,屠宰设备纳入农机购机补贴试点工作进行充分交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提出,要按照“规划引领、管理规范、延伸链条、转型升级”的原则,加快推进畜禽屠宰行业现代化,促进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调研组认为,做好《条例》修订工作对我省规范屠宰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保障肉品安全、做强屠宰产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调研组将持续深入开展立法修订调研工作,广泛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屠宰企业、小型屠宰场、肉品经营户及社会各界意见,对《条例》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内容进行充分论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我省做大做强做优畜禽屠宰产业、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