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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部门紧急开展“瘦肉精”百日整治行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3/18 11:20:47 关注:764 评论: 我要投稿

汉网消息(记者 司琪  通讯员 程慧朋)3月15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武汉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3月15日下午至晚上,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相继紧急召开动员会,及时通报了“央视曝光瘦肉精猪”情况,并决定全市统一开展瘦肉精百日整治行动, 3月17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印发《关于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区迅速行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百日行动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查处到位,不走过场,以确保了全市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

 据市农业局通报,3月15日,市农业局政策法规与综合处联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沌口农资大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3月16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建1个督查专班和2个监测专班,督查专班对东西湖区2个畜禽养殖小区5家规模养殖场用料用药情况进行督查,未发现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2个监测专班有针对性的对东西湖区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江岸区渣家路小区、万松园红松巷、万松园菜场的3家双汇冷鲜肉食品专营店和万松园菜场的金锣冷鲜肉品专卖店销售进行抽样106批次(其中:猪肝样46批次、猪尿样50批次、猪肉样10批次),比计划监测量增加30%。抽检样品来自河南桐柏县、禹州市、汝南县、信阳市浉河区等地。3月17日检测结果表明,106批次瘦肉精监测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通过近日专项排查和有针对性的抽检,我市暂未发现河南省济源、孟州、泌阳等地生猪及其产品,目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是有保证的,市民可放心食用。

 市农业局表示,目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全市7家大中型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动态和10家大型外地肉品公司进汉销售情况,每日统计分析全市生猪收购价格、肉品批发价格、屠宰量和消费量,及时掌握生猪产销情况。目前,全市日均屠宰生猪6000头、外埠肉进汉1500头,毛猪收购价、肉品批发价分别为7.6—7.8元/斤、9.5—10元/斤,与3月上旬日宰量、消费量和肉品批发价基本持平。

 目前,全市统一组织的瘦肉精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已经开始,下一步,市农业局将市区联动开展专项行动,不断探索、总结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始终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举措有:

(一)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意识。结合法律法规宣传、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造舆论,广泛宣传畜产品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开辟畜产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技术专栏,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12316,24小时受理技术咨询和举报,不断提高生产者、消费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维持高压监控态势。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在原定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监测任务的基础上,所有流动监测车将不分节假日,不分昼夜,在各区流动“值勤”,增加养殖、屠宰加工和市场销售等环节畜产品的抽检频率和数量,重点加大对河南省生猪排查和监测力度,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切实开展自检工作,维持畜产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执行准出准入制度。进一步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全面实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进入屠宰和市场流通环节的残留监测力度,依法对禁用物质残留超标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追溯、封杀、召回退出和新闻曝光。

(四)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自律。积极推行定点屠宰企业诚信经营承诺制度,实行行业自律。屠宰企业要严格遵循“四不准”(不准采购疫区生猪及产品,不准采购病死猪,不准采购无检疫合格证、无免疫耳标生猪,不准采购已通报产地或盐酸克伦特罗高发区生猪)。

(五)进一步落实公示曝光制度。建立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备案档案的动态数据库,实现产品流向的适时监控和全程追溯。启动违法企业“黑名单”公示、曝光制度,对检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和企业,实行公开曝光并清出武汉市场。

 【背景资料】

 一、我市畜产品安全检测监控总体情况

 我市于2002年启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监测工作,经过5年的探索和总结,2007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蔬菜生猪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函》(武政办函〔2007〕19号),在全省率先实施市场准入、监测、封杀、曝光、召回退出和源头追溯制度,创建了动物检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一体化的“二级三层”监管模式,被农业部誉为“武汉模式”,并作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大模式之一”广泛推广。2009年以来,农业部、省农业厅及省畜牧兽医局先后16次例行飞检、9次专项检查,随机抽检的品种包括猪尿、猪肝、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禽蛋等七类1029批次,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规定;瘦肉精、三聚氰胺、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5种黄胺、4种重金属、4种抗生素等17类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测合格率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较长时期维持在国内较高水平。2011年2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赵斌副省长批示,高度肯定了我市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要求在全省广泛推行“武汉模式”。

 二、我市畜产品安全监管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二级三层”长效监管体系。在行政管理方面,我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区为基础,市、区二级共同对畜产品质量进行监管的行政管理体制;在检测监控方面分三个层面:第一层:市级监督机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全市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监测,并监督检查下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第二层:区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对辖区养殖、屠宰、市场环节进行监管,如东西湖区动物检疫站驻双汇动检室就是全国第一家官方派出兽医进驻企业检测肉制品质量安全的机构;第三层:屠宰加工企业自检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检工作。各级政府,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均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纳为年度一级目标,量化具体指标,层层进行考核。市、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和定点屠宰企业均设立了“畜产品检测室”和工作专班,构建了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追究之规的畜产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完善畜产品残留监测财政保障机制。每年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都将下达畜产品安全残留监测任务,市、区二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监测任务,将其监控经费足额纳入财政保障并及时拨付,同时加大对检测基础设备投入。市、区二级财政每年投入800多万元用于畜产品残留监测。

(三)加强畜产品残留监测队伍建设。2009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考,市级招聘2名博士、区级招考8名硕士研究生充实畜产品残留监测队伍力量;全市派出48人次技术骨干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昌、长沙、武汉)、省进出口检疫检验局跟班学习;市级组织6期畜产品安全监测技术培训班,对17个区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和7个大中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技术人员进行了轮训,培训畜产品技术骨干人员315人次,使每个技术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检测程序和操作规范,为准确检测畜产品残留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筑牢畜产品安全监管基础。一是推进健康养殖规模化。我市从2003年开始突出抓了大规模、高起点、高效益、生态型的现代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截至2010年底,武汉市已制定畜牧业地方标准4项,发展畜禽养殖小区 242个,畜禽规模化养殖比例达70%以上,为加强集中监管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监督兽药使用安全化。对全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定期督查机制,强化了对兽药、饲料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对畜禽养小区、规模养殖场用料、用药情况的监管,印发科学使用兽药须知1万多份,指导企业安全用药,保证了投入品的质量安全。三是稳步推进认证管理。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化养殖小区全部通过了质量安全和产地“双认证”,47家市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全部通过ISO9000,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分别发展到5家和19家,已拥有中国名牌2个、中国名牌农产品1个、湖北名牌8个,湖北名牌农产品4个。四是在全国率先实施中心城区禁养畜禽。到2010年底,全市中心城区三环线以内全部退出畜禽养殖,消除了畜产品安全监管盲点;汉南、东西湖、洪山等区相继建成无牛耕区。

(五)强化动物检疫监管责任。一是狠抓监管责任到位。市区两级畜牧部门和动监机构每年制定考核检查工作目标,并将工作目标分解到人,落实到具体的村组和养殖小区,对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做到发现苗头,露头就打,对工作不履责和存在工作失误的有关人员,还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立全程监管网络。严格依法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查证验物三管齐下的监管措施,并认真落实畜禽生产、屠宰加工和流通企业责任主体和服务承诺制。目前,全市共设立产地检疫申报点126个,对养殖小区和农村散养的畜禽进行产地检疫,对定点屠宰场实行驻场检疫制度(据报道,武汉双汇为双汇集团所有子公司中唯一实行官方兽医检疫的厂家),同时对市场环节派驻检疫员查证验物,确保了动物产品从养殖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无缝监管。实现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全覆盖监管。

(六)加强畜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监测。市农业局每年下达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全市18辆流动检测车在养殖、屠宰、市场等环节不分昼夜地开展残留抽样检测,确保了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企业和大中型肉品批发市场的监督抽检覆盖面达100%。2009年以来,全市共抽检生猪瘦肉精14.27万批次,保持了畜产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使部分不法企业产品不敢贸然进入武汉市场。

(七)严格执行畜产品封杀追溯制度。全市统一实施畜禽“逢出必检”的产地准出和定点屠宰企业“逢进必检”的市场准入工作机制,对上市销售的畜产品进行残留监测,检测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置。2009年以来,全市共检出禁用物质残留阳性70批次,销毁不合格生猪556头、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27440公斤,向24个县市发出协查函,禁止其牲畜及其产品90天内进汉销售,向全市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经营单位发出停止采购阳性产地牲畜及其产品,堵住了病害肉品流向市场进入市民餐桌的渠道。封杀期满后经产地政府申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实地随机抽样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进汉销售资格。

(八)着力落实五项工作制度。为确保畜产品检测监控监管工作,市农业局制定并推行了五项工作制度。一是督查通报制度。市级每天出动固定10人的专职监测专班和2台流动检测车,对畜禽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大型批发市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昼夜抽样、督查、检测,对各区和企业开展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下“督办单”,限期整改并全市通报。二是公示公告制度。肉品销售单位(市场、专柜、超市等)都悬挂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牌,悬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公示产地、品种、时间、检疫结果等内容,让消费者放心。三是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违禁药物残留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召回退出、追溯。四是工作考核制度。将违禁药物残留监控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及业务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年终统一检查考评并全市通报。五是奖惩制度。对检测人员和企业自检发现问题和群众举报核实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和弄虚作假的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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