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山西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出台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8/22 21:36:43 关注:675 评论: 我要投稿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162次会议2011年继续实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决定,切实组织实施好我省能繁母猪的补贴工作,日前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 《山西省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此次补贴的对象是全省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 (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补贴的标准是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财政负担40%。其中省财政每头能繁母猪补贴25元、市财政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元、县财政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元。有条件的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按照方案要求,此次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的基本依据是:今年7月23日-8月20日,由各级农业、畜牧兽医、财政、统计等部门组织的核查组,逐场逐户核查出的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在核查过程中必须做到“四见”,即见猪、见人、见标、见榜。在补贴资金的发放上,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可以采取现金直接发放的方式。已工商注册并设立资金账户的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合作社)及种猪场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场、合作社资金账户;无资金账户的由县财政拨付乡、镇财政所,再由养殖场(户)凭本人身份证到乡、镇财政所领取。不允许他人和集体代领。补贴资金发放实行村级公示,由乡(镇)政府组织畜牧兽医站等部门将养殖户姓名或养殖场名称、繁母猪存栏数量、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情况在补贴场(户)所在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此次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为此,省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开设举报电话:0351—4043409、4042237,专门受理补贴过程中各地的违规违纪行为。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一周肉类行业舆情信息汇总(5.4——5.10)2024/5/12 17:04:10
温氏股份(300498):2024年05月09-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5/11 22:26:08
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2024/5/11 20:07: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5/11 20:06:14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热鲜肉类、禽蛋类、鲜活水产类食材配送招标公告2024/5/11 19:13:42
金堂县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蔬菜、肉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5/11 19:12:3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