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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9/27 11:40:18 关注:977 评论: 我要投稿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农办牧【2011】3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良种化水平,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畜牧良种补贴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我部决定于2011年9月至10月对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指导项目实施、促进项目进度、保障项目实施成效为目标,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为核心,按照查违规、排隐患、促整改、保提高的总体思路,认真开展畜牧良种补贴项目与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坚决纠正套取挪用项目资金、弄虚作假、坑农害农、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畜禽养殖场户利益。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一)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

1.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畜牧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良种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各地对《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近年来各地对良种补贴政策的宣传情况。

2.项目进展情况。生猪良种补贴重点检查种猪常温精液生产、销售数量,配种能繁母猪数量,项目供精单位数量,存栏采精种公猪数量,农户受益情况等;奶牛肉牛良种补贴重点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到位补贴冻精数量、使用补贴冻精数量、配种奶牛肉牛数量、妊娠牛数量、产犊数量等,种公牛站补贴冻精生产和供货进度;绵羊良种补贴重点检查种羊场评定,种公羊鉴定、采购、发放和使用进展情况等。

3.项目管理情况。生猪良种补贴重点检查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种公猪站生产条件、精液产品质量、精液生产记录等情况,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网点人工授精记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信息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开展技术培训情况等;奶牛肉牛良种补贴重点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招标采购情况、资金结算情况、补贴冻精出入库管理情况、历年补贴冻精的结余库存情况等,种公牛站补贴冻精销售管理情况;羊良种补贴重点检查种羊场评定和种公羊鉴定标准,种公羊采购、发放制度,种羊佩戴耳标、建档情况等。

(二)畜牧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1.合同签订。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58号)的规定,检查精液、种公畜采购合同签署与履行是否规范,供精公牛是否为当年公布的种公牛,精液采购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精液及种公畜价格是否合理等。

2.资金使用。按照《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86号)、《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64号)等有关规定,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补贴精液及种公畜采购和使用账目是否完整,采购发票、精液出入库交接凭据和专用台账等采购和使用凭证是否齐全合规,发票与实物是否相符,养殖户签字手续是否完备,精液价格和配种收费是否明确,两费是否分离等;检查种公畜站(种羊场)补贴精液及种公畜销售账目是否完整,销售发票、精液入出库交接凭据和专用台账等生产、销售凭证是否齐全合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财政报账制实施情况,结算资金是否及时,手续是否完整。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入选2010年畜牧良种补贴的种公畜站(种羊场)和各有关项目参与单位。

四、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

各省级畜牧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2010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工作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汇总表,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省汇总表和种公牛站、种羊场调查表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重点督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部将于9月至10月,组织6个督导组对部分省份开展重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督查采取以下方式:

1.每个省至少抽检2个项目县;

2.采取现场检查,查验原始记录包括:奶肉牛冻精采购、供应和销售记录,种公牛站和冻精使用单位经济往来账;种猪精液生产和销售记录、配种记录、人工授精台账等;种羊场种公羊鉴定记录、采购合同、销售发票等。

3.听取地方畜牧部门汇报,召开由种公畜站、种羊场管理和技术人员、人工授精技术员、养殖户、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各省畜牧部门要及时提供和报送自查报告。我部选定的重点检查省份畜牧部门应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三)各地要通过此次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及时整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项目管理工作的建议,进一步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行业发展与科技处  曾珉

电话:010-59191653 传真:010-59192866

E-mail:xmjhych@agri.gov.cn

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   王健

电话:010-59192839   传真:010-59193287

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   邓荣臻

电话:010-59193262   传真:010-591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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