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及自治区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病死猪”犯罪破案会战会议精神,严防“病死猪”流入市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让群众吃上“放心肉”,近日,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结合自身职能,对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做好以下4项工作:
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各地组织力量抓好“病死猪”源头的管理,加强对养殖场(户)、生猪贩运商、屠宰商的监督,加大生猪生产、运输、屠宰等环节的巡查力度,掌握出售、运输、屠宰“病死猪”违法行为线索,并作出初步核查;涉嫌犯罪的,及时将线索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查办。
做好快速鉴定工作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人员,建立“病死猪”检测、鉴定“绿色”通道。对公安机关、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获的“病死猪”要求现场鉴定的,立即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进行鉴定,及时出具鉴定结果报告;对送实验室检测的“病死猪”样品,组织力量加快检测诊断,及时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强化动物检疫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逃避检疫、伪造动物检疫证明或者经营、运输、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案件,第一时间内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侦办。
做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在集中打击“病死猪”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期间,对公安机关查获的“病死猪”,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切实监督、指导货主按规定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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